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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观热点:淮滨县法院推出随文书发送“两提示一敦促”
2023-03-29 17:59: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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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一张小小的提示单,敦促、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为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信阳市淮滨县法院赵集法庭积极延伸诉讼职能,主动在民事文书后增设《申请执行提示书》、《执行风险提示书》、《敦促自觉履行义务告知书》,随民事文书一同发送给当事人,引导并督促当事人在文书生效后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在张某诉赵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法官韩卓珂通过悉心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应于规定时间前支付原告租金6000元。在送达民事调解书时,为了敦促被告按照调解书的规定如期履行,向其一并送达了《敦促自觉履行义务告知书》,提示了相应的法律后果。被告收到后表示:告知书上提示如果没有履行会有很多不利的后果,我一定会及时支付租金的。

发送“两提示一敦促”是淮滨县法院推出的自动履行正向鼓励机制,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生效裁判文书的严肃性,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不履行时应承担的相应后果。通过载明对义务人及时提醒、释明法律及后果警示等内容,督促义务人及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突出了司法的人性化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一方面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避免了因采取强制执行而带来的矛盾激化,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通过提示权利人执行风险,对防止部分义务人借机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有着积极意义,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法律尊严不受侵犯。(张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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