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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新房装修起纷争,多元调解化干戈
2023-02-16 17:02: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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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新房交付意味着从此之后有了安身之所,而新房装修则是真正的创造一个梦想中的家,其中不仅倾注了业主的心血,也少不了施工方的全方位服务。准备要搬新房的袁某(化名)最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眼看着新房可以入住了,但自己却因装修的事又愁上了…… 去年年初,因要装新房,袁某经人介绍与刘某(化名)签订协议,约定由刘某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中,袁某依约按时给付资金,刘某则如期进行施工。房屋装修已近结尾,袁某突然发现刘某仍有部分工程未完成,便与刘某商议待装修工作完工后再补足剩余欠款。而刘某则坚持认为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其职责范围,不在双方约定的工程中。因对施工范围认识不一,两人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因无法协商,刘某随即以袁某未支付完装修款为由向息县法院提起诉讼。

息县人民法院曹黄林法庭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研究案情,并联系人民调解员王正山,力争将矛盾解决在诉前。相比对簿公堂,以调解的形式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无疑会更有效缓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能够更高效便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人民调解员王正山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询问双方的意见,以求得突破。但无奈双方争议较大,案件调解陷入胶着。

调解员立即将情况反馈到法庭,法庭随即决定2月10日开庭审理。庭审中,承办法官宋鹏仔细了解案情,并在庭审中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发言,厘清全部事实,力求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一个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但双方在合同约定不明部分及剩余款项履行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案件似乎只能走向判决的方向。

庭审结束后,宋鹏并未放弃努力。“矛盾总是要解决的。”看着双方都平静不少,宋鹏决定趁热打铁再次进行调解。宋鹏联合调解员从专业法律知识讲到法理之外的人情,从契约精神讲到和气生财,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分别作出让步,刘某减免了袁某部分未履行的装修款,袁某也当庭支付了相应的数额。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

终于解决了纠纷,袁某不日便要搬进新家,心中的喜悦难以自持,而拿到装修款的刘某也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忧虑,二人握手言和,一笑泯恩仇。

法院里,我们能见识到人世间不同的悲喜,纠纷更是五花八门,涵盖各行各业,为求公道,为求公平,当事人诉诸法院,请求裁判,但判决却并不是唯一解决矛盾的方式,正如法谚所言:“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法律与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息县法院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新模式,强化多元联动,加强与基层治理单位、行业协会的协作配合,打造“1+6+N”调解模式(1个诉调中心+6个人民法庭+N方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桥头堡”作用,将“两条线、三层次”调解机制运用于诉前调解工作中,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正义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万人成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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