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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热点!《信阳市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2-12-29 17:02: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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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信阳市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信阳市首部政府立法实体法。12月29日,《信阳市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专场新闻发布会上,信阳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锡江介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多合一场所内停放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

“多合一”场所遍布城乡,消防“乱点”隐患突出

目前,信阳市共有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约6.6万余家,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多种用途混合设置的“多合一”场所遍布城乡,消防“乱点”隐患突出。


(资料图)

多合一场所中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多功能合一,消防安全隐患多,应急救援的难度和危险程度高,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屡禁不止,“小火亡人”事故时有发生,造成较大人员财产损失。

为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小火亡人”风险,补充完善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化信阳市防御和应对火灾事故措施,加强“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020年市政府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列为当年的政府立法调研计划,市司法局和消防救援支队迅速开展行动,通过深入调研,选定了“多合一”场所这个小切口,并于2022年被市政府正式确定为政府立法审议项目。2022年11月30日,《信阳市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立法。”张锡江说,《规定》紧紧围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现状,立足有效解决消防设施、逃生通道、明火管理、维修作业、电动车停放等具体问题,努力以“小切口”“小题目”解决大问题。

据介绍,《规定》共设二十六条,涵盖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政府部门职责、疏散逃生通道、消防设施配备、电动车停放管理、明火管理、法律责任和有关名词定义等内容。

压实责任主体,市、县(区)政府为责任人

为理顺监管体系压实责任,《规定》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工作,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管理职责;应急、消防、住建、规划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合力做好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乡镇(街道)“一队一中心”、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具体落实监管措施,常态开展监督检查、消防巡查、宣传教育等工作。

《规定》明确多合一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宽度应当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需要,外窗或者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招牌、广告牌,应当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简易破拆工具等消防器材和设施。明确从业人员应当规范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管路,不得在厨房以外使用或者放置液化石油气罐、可燃液体,不得在厨房以外区域使用明火,使用明火的厨房应当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规定》还明确了防火分隔、人员留宿和电气焊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实施条件。

创新治理手段破解难题,也是此次立法的亮点之一。《规定》采取堵疏结合的措施,明确多合一场所集中区域的建设管理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统一设置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要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多合一场所内停放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充电,为有效治理多合一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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